关于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商州政办发〔2017〕160号《商州区租赁型保障房实物配租、后期管理及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及商州建发〔2022〕31号文件的规定,我中心2025年第三季度通过文审及信息比对,16户申请材料符合住房保障资格条件要求,其中6户家庭符合廉租房住房保障资格条件,10户家庭符合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条件,现对该16户信息在区房管中心一楼大厅和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9月3日至9月10日) 。
如上述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仍存在隐瞒收入、房产等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向我中心提供线索,经我中心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对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对收入及住房超出保障标准的家庭必须退出住房保障。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0914-2330083。
商州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日
责任编辑:王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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