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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社局基本信息概况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10:47

一、领导机构

(一)局长、副局长及班子成员

局长:刘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党总支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人事和财务工作。

副局长:刘金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人事、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衔接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联系就业股、乡村振兴办、人事股、人才交流服务股、档案室、农民工党委;区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

副局长:郭永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局机关政务联系对接、统筹协调,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联系局办公室、社保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技股、信息化建设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区养老经办中心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及行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保密、依法行政、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文化、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环保、双创、消费扶贫等工作。

副局长:郝昊(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局党总支、机关党建、信访综治维稳、工资福利、劳动维权、驻村帮扶工作。分管联系党务办、法制与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股;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党务公开及驻村帮扶工作。

(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商州区南街14号政府西院

联系电话:0914-231359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配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及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抓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四)负责统筹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解释、宣传。实施统一的保险缴纳、转续办法及补充政策、标准。

(五)负责全区就业资金、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工作;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定实施办法;建立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区引进人才工作,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点案件。

(十一)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名称:党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值班及接待等综合事务工作。

(5)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

(6)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7)负责组织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指导检查下属事业单位及基层人社所站各项工作。

负 责 人:郭丹丹

联系电话:0914-2313592

(二)机构名称:信息化建设股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及政策宣传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及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维护、安全等工作;

(5)负责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及管理工作;

(7)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PSAM卡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

(8)负责“商洛市12345便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工单处理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任 欢

联系电话:0914-2322247

(三)机构名称: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1)按照中央“稳就业”工作部署和“保就业”工作任务及省市区工作安排,负责全区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2)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创业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3)指导规范全区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5)负责全区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报酬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就业扶贫各项工作;

(8)联系区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各镇办人社所开展就业创业及就业扶贫工作。

负 责 人:林高宏

联系电话:0914-2336828

(四)机构名称:职业能力建设股

(1)拟定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

(3)拟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

(4)负责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审批和质量监管工作。

(5)负责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与拨付工作。

负 责 人:郭艳菊

联系电话:0914-2318344

(五)机构名称:人才交流服务股

(1)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及就业登记统计工作;

(2)指导、管理人才招聘活动,负责全区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交流,为供需双方实现双向交流提供服务;

(3)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及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4)负责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见习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5)负责建立人才信息库,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6)办理流动人员档案保管服务手续;

(7)负责本区人才网的建设、维护及网上人才市场开发管理工作。

(8)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张小建

联系电话:0914-2393996

(六)机构名称:人事股

(1)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

(2)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3)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

(4)负责全区人事宣传及信息工作;

(5)协助市人社局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6)申报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7)负责做好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引进工作;

(8)负责振兴计划及助学金计划资金的发放工作;

(9)配合制定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流动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招收录用调配工作;

(10)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事业单位司站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12)负责事业单位司站级干部车补审核工作;

(13)负责人事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

(14)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任职备案工作;

(15)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备案工作;

(16)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备案工作;

(17)协助区委编办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工作;

负 责 人:徐卫红

联系电话:0914-2335526

(七)机构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3)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申报、报批工作。

(4)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5)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报备备案工作。

(8)承办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 责 人:牛永锋

联系电话:0914-2316197

(八)机构名称: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人事工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实施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正常工资晋升、五年考核、职务变动、专业技术人员设岗等工资审批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优秀奖励工资等审批工作;

(4)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转业士官及调动人员工资核定工作;

(5)负责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受奖励或行政纪律处分人员工资核定工作;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年限认定工作;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及75周岁退休职工护理费的审批工作;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报及技师聘任工作;

(1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12)指导企业内部各类工资分配制度的实施,监控企业工资支付及工资内外收入分配,制定下达当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负责企业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备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退职)办理工作;

(14)负责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计算的认定工作;

(15)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审核上报工作;

(16)负责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审核审批工作;

(17)负责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工时制度管理工作;

(18)配合做好局机关中心工作。

负 责 人:张建锋

联系电话:0914-2321809

(九)机构名称:调解仲裁与监察管理股

(1)贯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3)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4)依法处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 责 人:张洲

联系电话:0914-2335958

(十)机构名称:社会保险股

(1)负责制定本区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各项管理制度及经办流程等;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2)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3)负责全民参保宣传,指导镇办落实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制定计划,下发通知,宣传参保登记、数据录入、验收总结工作。

(4)负责工伤认定调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负责指导检查工伤、失业、养老三项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负责社保政策解释、咨询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

(6)负责相关社保政策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查阅工作。

(7)负责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8)负责指导督促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做好政策宣传、扩面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

(9)负责信访稳控和群众的接待服务工作。

(10)负责核查监督社保基金运行工作。

(11)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负 责 人:王 力

联系电话:0914-2335852

(十一)机构名称:党务办

(1)承担局总支、机关支部日常办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章的学习;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支部总结工作;负责党内文件的收发、管理,支部“三会一课”的组织、召开、记录、资料收集归档;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构,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2)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三项机制”工作。

(3)落实党内相关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做好纪检监察、重大事项督查、检查工作。

(5)负责做好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考察鉴定工作。

(6)负责做好各项学习教育的计划、实施、报道、资料收集、总结、迎检工作。

负 责 人:吴 翡

联系电话:0914-2316719

(十二)机构名称:法制与基金监管股

(1)负责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宣传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依法行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权,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4)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5)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6)执行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人社系统信访工作的督查和协调。

负 责 人:郭 娟

联系电话:0914-2335619

(十三)机构名称:档案室

负 责 人:陈  霞

联系电话:18681990587

(1)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3)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等工作。

(5)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四、下属单位

(一)商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工作:

1.宣传和贯彻落实中省市城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与办理,社保补贴的发放,托管人员档案的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办理,就业扶贫基地、社区工厂的创建和劳密企业的认定工作。

3.负责全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劳动力创业一次性补贴的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贫困劳动力创业工作;完成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工作。

4.负责区级、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的规范化建设;区级标准化创业中心信息网络设备的维护、使用和财产管理工作;市场派遣人员的档案管理、工资发放及社会福利费的缴纳工作;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人员审查录用。

5.负责向全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现状咨询;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指导;对驻外劳务工作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收支管理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7.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审计等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强

单位地址:商州区朝阳路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914-2312905

(二)商州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负责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管理、待遇审核、基金拨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依法对用人单位、参保个人的工伤、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住院等情况进行稽核和问题查处。

4.负责建立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发放、管理数据等信息化建设。

5.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高彰洋

单位地址:商州区朝阳路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914-2325168。

(三)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负责工作:

1.宣传和贯彻落实中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和管理工作。做好参保登记、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注销、变更、丧葬补助、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

3.协助区税务部门做好保费征缴的指导、退费、个人账户查询等业务。

4.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个人账户管理、业务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八大员”、两参军人、襄渝铁路建设民兵养老补助发放工作。

8.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审计等工作。

10.负责镇(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注销、变更、丧葬补助金审批、资格认证等业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11.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商州区朝阳路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914-2330817。

(四)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依法受理和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3.负责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4.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淼

单位地址:商州区朝阳路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0914-2323519。

(五)单位名称:商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负责工作: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职业年金征缴、人员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管理。

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算、调整及发放工作,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的收集上报,参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林涛

单位地址:商州区南街14号政府西院

联系电话:0914-2986133。

(六)商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商州区南街14号政府西院

联系电话:0914-2313592。

责任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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