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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概况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2-11 15:48

一、机构领导

(一)局长、副局长及班子成员

局  长:王琦,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财务统计工作。

副局长:任军喜,负责党务、政务、事务、市场主体准入及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用监管等工作。

副局长:张文俊,负责食品安全、餐饮服务、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检验检测、法制、直销传销及区食药安办工作。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大队长:崔江波,负责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专利、产品质量、计量及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行政许可指导、非公党建工作。

(二)联系方式

局机关地址:商州区文卫路北段51号

联系电话:0914-2993231

办证大厅地址:商州区南街区政府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

联系电话:0914-2185019

投诉举报中心地址:商州区西背街

联系电话:0914-29932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单位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大力实施质量优先、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和信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镇(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相关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负责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拟定和实施。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有关食品安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食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食盐质量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和管理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负责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管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商品条码和标识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办法;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办法,拟订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开展商标、专利等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机关后勤、临时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

(负责人:郝惜    联系电话:2993231)

(二)市场主体监管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商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完善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规范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的程序及有关信息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并执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州)的应用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永红    联系电话:2395753)

(三)商标广告监管股(知识产权和网络交易监管股)。负责贯彻执行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的制度和措施;拟订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及注册商标的措施办法;承担区级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专利等注册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负责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商标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信息传播;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规范公益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商标、广告、知识产权、网络交易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晓琳    联系电话:2397016)

(四)质量计量标准股。负责贯彻实施质量、计量、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标准化、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规范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党铁良   联系电话:2993190)

(五)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的查处、打击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王韬翔    联系电话:2993191)

(六)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分析预判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郑亚亚    联系电话:2395682)

(七)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管股。认真贯彻食用农产品销售和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及食品添加剂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相关环节追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监督落实;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环节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食盐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王星、谢璐  联系电话:2993187、2395652)

(八)特种设备监管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应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有关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刘斌     联系电话:2993213)

(九)药械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责任体系建设、考核评价、应急管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风险监测与安全状况评估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管理、使用安全及监管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认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督查指导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彦晨   联系电话:2395703)

(十)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法治审核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依法移交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负责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办)及有关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晓荣    联系电话:2397012)

(十一)财务统计股。负责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监督、指导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收费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各类资金管理,指导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组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收缴工作;参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人:李彩霞   联系电话:2993197)

(十二)党务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指导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思想政治宣传、干部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文静    联系电话:2993196)

四、下属单位

(一)商洛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商州大队。主要负责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反垄断、物价、盐业、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负责人:崔江波

办公地址:商州区移动路南段 联系电话:0914-2038111

(二)商州区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常态化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有效覆盖,确保中、省、市、区委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贯彻落实;在非公经济组织登记、年报等工作中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摸底和核查,并定期更新完善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区非公党工委;督促非公经济党组织正常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指导其做好党内各项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所属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核(审批)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人选;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及时向区非公党建工委提出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三是负责对各市场监管所证照办理事项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四是负责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前的现场核查。五是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冀胜喜

办公地址:商州区文卫路北段  联系电话:0914-2322085

(三)商州区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主要职责是:一是在主管局的领导下,承担法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风险监测、新产品鉴定检验检测、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检测。二是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三是开展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四是开展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五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委托检验检测工作。六是提供检验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为提升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七是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秦晓辉

办公地址:商州区文卫路北段  联系电话:0914-2980185

责任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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